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实施。14日,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规划》做分析解读。
《规划》围绕新形势、新职能、新定位,提出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强化结构调整,推动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均衡发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源头管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
根据《规划》,在“十四五”时期,广东大气环境质量要继续领跑先行,臭氧浓度力争进入下降通道,国考断面劣Ⅴ类水体和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要全面消除。
展望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能源利用效率力争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广东基本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基本实现。
聚焦:重点推进八大任务,形成规划政策体系
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蒋宏奇表示:“‘十四五’时期是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规划》重点推进八大任务。”
一是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强化产业、能源、交通、农业结构调整,加大能源、重点高耗能工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城市率先打造二氧化碳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的典范。
二是加强臭氧协同防控,引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实施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联防联控,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到2025年AQI达标率达到95%,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2微克/立方米以内,全省臭氧浓度进入下降通道。
三是实施系统治理修复,推进南粤秀水长清。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加强优良江河、重点水库入河入库支流综合整治,全面消除重要水源地入河入库河流劣Ⅴ类断面。实施全流域系统治理,推进工业、城镇、农业农村、船舶港口四源共治,推动重点流域实现长治久清。
四是强化陆海统筹,加快建设美丽海湾。推动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加强珠江口、汕头港、湛江港等河口海湾环境综合整治,深化港口船舶、海水养殖、海洋垃圾等污染治理。加强自然岸线、滨海湿地、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五是坚持防治结合,提升土壤和农村环境。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严格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完善建设用地准入监管体系。到2025年,土壤安全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六是加强生态保护监管,维护生物多样性。以南岭山地、典型河口海湾为重点,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监管体系,加强生物入侵风险管理。
七是实施全过程管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大力推进珠三角各市“无废城市”试点建设,鼓励粤东西北各市同步开展试点。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处理处置水平,加快构建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管理体系。
八是树立风险防控底线思维,保障生态环境与健康。加强重金属和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全面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利用和监管,加快推动广东省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强化大亚湾/岭澳、阳江、台山等核电站前沿综合核应急设施。
“《规划》是推进广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顶层设计,接下来将陆续出台《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空气质量改善、海洋环境保护、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核安全与辐射污染防治等专项规划或行动计划,提出各领域更加具体的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以及项目清单,形成广东‘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政策体系。”蒋宏奇表示。
解读:把降碳摆在突出位置,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
“十四五”时期广东的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如何?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朝晖介绍道:“目前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呈现协调发展的态势,但依然存在一些结构性问题和累积性历史遗留问题。”
面临新形势,广东应该怎样做?“一是要把握新形势,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广东‘一核一带一区’的保护与发展。二是要深刻领会‘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对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的重大意义,把降碳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三是要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李朝晖表示,目前的工作仍受环境治理、统筹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多个目标的约束,要注重把系统观念融入生态环境保护中,继续深化改革创新,使广东的生态环境继续走在前列。
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副处长关绣娟指出:“‘十四五’将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完善治理主体,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二是优化治理机制,加快建成生态保护的考核标准体系;三是提升治理能力,加强粤港澳生态科学中心等高水平环境治理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治理效率。”
臭氧问题一直是广东生态环境保护的重难点,“十四五”时期对于臭氧治理有何新思路?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处长张瑞凤表示:“臭氧问题处置应倡导差异化的节能减排和精细化减排,做到具体城市具体分析。《规划》聚焦臭氧协同防控,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联防联控,打出一套‘组合拳’——实施能源清洁化低碳行动、实施绿色交通系统建设、加强污染防控科技支撑等九大行动。”
回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十三五”取得重大成就
据介绍,“十三五”时期,广东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民生任务抓紧抓实,取得一系列显著成就,为“十四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积累了许多成功做法和宝贵经验。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取得突破性历史性成就。大气环境质量持续领跑先行,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实现连续6年达标。水环境质量实现重大改善,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87.3%,茅洲河、练江、广佛跨界河流等重污染流域水质大幅改善,地级以上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共赢局面。全省全面完成10万千瓦及以上(不含W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超额完成钢铁、水泥等行业“十三五”去产能任务。大力发展海上风电、核电新能源产业,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约为29.1%,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全省公交电动化率达97.5%,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有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10480宗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全部办结,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全部按时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十三五”期间全省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2020年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比2015年下降17.2%。
强化系统治理和精准施策,探索形成符合广东实际的治污路径。率先在全国聚焦臭氧污染防治,开展区域大气污染防控,整合院士专家建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关攻坚中心,形成“预测预判—减排方案—措施制定—落地跟踪—综合评估”的科学闭环工作机制。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管控,健全大气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精细化管理体系。
全力夯基础补短板强监管,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以超常规力度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全省累计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386座、处理能力达到2798万吨/日。全省城市污水管网达到6.8万公里。以疫情防控保障为抓手,大力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及时、有序、安全处理处置。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生态环境机构改革顺利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本完成。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碳普惠制度,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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