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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四季度末险企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6.3%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主持会议。会议分析了2020年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情况,审议了第四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和对部分公司的监管措施,部署了下一阶段有关工作。

2020年第四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78家保险公司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6.3%,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4.3%。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9.6%、277.9%和319.3%。100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71家保险公司被评为B类,3家保险公司被评为C类,3家保险公司被评为D类。

会议指出,2020年是极不凡的一年,银保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沉着有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保险业运行稳健,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

关键词: 银保监 险企 偿付能力

责任编辑:Rex_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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