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下称《方案》),将91家人身保险公司划分为银保监会直接监管和银保监局属地监管两类,其中39家人身险公司被列为银保监会直接监管公司。
这是银保监会综合考虑公司系统重要性、资产规模、风险状况等指标作出的划分。《方案》明确,印发后,属地监管公司注册地发生变更的,根据注册地对银保监局监管权责进行调整。银保监会可结合工作需要,对直接监管公司和属地监管公司的范围以及相关监管事权划分进行必要调整。
《方案》还对银保监会、银保监局的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其中,银保监会统筹整体监管政策;银保监会、银保监局分别承担直接监管公司和属地监管公司的行政许可事项、日常监管职责。《方案》同时明确,银保监局负责人身保险公司在辖内设立(筹建、开业)、撤销省级分公司审批工作和其他分支机构改建为省级分公司审批工作。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深入推进监管改革,持续加大人身保险公司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推动人身保险扩面提质,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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