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7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支公司工作人员到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沟通对接照料中心综合保险工作,标志着缙云县2020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综合保险工作全面启动。
开展2020年照料中心综合保险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的要求。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实现登记注册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全覆盖,包括公办养老院、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养老服务中心;依法登记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街道、乡镇及以上的综合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单独注册的民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
开展2020年照料中心综合保险是降低机构运营风险的需要。根据合同约定,被保险人服务对象在养老服务机构内意外摔倒,或在参加养老服务机构统一组织的活动时意外摔倒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形,依法应由养老服务机构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的累计责任限额2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0万元,每人责任限额20万元。服务对象因保险责任导致住院的,住院津贴金额为100元/天,每次事故最高赔付30天,累计最高赔付60天。
据悉,缙云县参加本轮综合保险养老服务机构数256家,涵盖所有正常运营的照料中心,保费标准为每家每年400元,共计保费支出102400元,政府对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将予以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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