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实施,农业保险也在加快自身创新发展的脚步。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000061)保险奖补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在内蒙古、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陕西、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
毋庸置疑,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风险保障水平实现了非常明显的提升。数据显示,2007年至2018年,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从1126亿元增长至3.46万亿元。有研究预计,在2030年前后,我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将超过40%,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但是,随着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的快速提升,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的保障不足也逐渐暴露出来。目前我国三大主粮作物的保险保障广度已经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平均覆盖率超过了70%,在一些地区甚至接近百分之百的覆盖率。但与这些传统粮食作物相比,各地近年来发展起来的特色农产品还存在巨大的保障缺口等待填补。
一位业内专家对记者表示,同有的发达国家将150多种农作物纳入联邦作物保险支持范围相比,我国中央财政补贴支持的农业保险范围相对较窄。虽然有“中央保大宗、地方保特色”的责任划分,但地方对于特色农产品保险的支持力度普遍不足。记者还了解到,尤其是在以农业为主的地区,更难拿出更多资金来支持大宗粮食作物以外的农业保险,因此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在规模效应和实践效果上都较理想状态存在较大差距。
但在确保粮食安全的条件下,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是普遍趋势,在贫困地区更是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抓手。因此,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必须加快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的发展脚步。
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袁纯清看来,发展地方特色优势农业产业的前景十分广阔,但同时也隐藏着更大的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因此迫切需要农业保险来保驾护航。从目前一些地区的试点实践来看,地方特色农产品较高的赔付率也印证了这一判断。
因此,推动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需要相应的保险保障帮助农民“爬坡过坎”,这其中离不开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的奖补政策支持力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中央财政要设立特色农产品保费补贴项目,尽可能扩大中央财政补贴的品种范围,逐步对各地具有地方优势特色的农产品保险提供保费补贴。另外,中央财政还可以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各地的特色农产品保险的发展。
此次发布的《通知》也提出,对纳入试点范围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在省级及省级以下财政至少补贴3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30%,对东部地区补贴25%。原则上,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县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比例不超过5%。
加快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的发展自然也离不开创新。近年来,业界通过指数保险、“保险+期货”等创新手段,开展了一系列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收到了不错的效果。例如,记者在安徽省金寨县采访时了解到,国元农险不仅围绕高山有机稻等重点扶持的地方特色农业开发出新的保险产品,还针对该地具有较强地方特色和品牌效应的黑毛猪,开发出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产品。
通过创新推动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的发展,进而促进我国农业风险保障范围和水平更上一个新台阶,是我国农业保险从“低保障、广覆盖”向“扩面、提标、增品”转变的题中应有之义。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出台《关于2019年度金融支农创新试点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表示将开展农业农村金融保险创新,充实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储备,并且今年拟在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广东农垦,各采购不超过4个符合条件的创新试点服务事项。(钱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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